日前,省农业农村厅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“三合一”办理方式实施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“三合一”办理方式正式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零时。之后在我省销售并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相关产品必须符合“三合一”办理相关要求,否则无法办理补贴。
据介绍,我省将同步启用新版“辽宁农机补贴”APP申请办理补贴,原“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”APP停止使用。我省要求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需在《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—2023》中完善和补充插秧机等9个品目产品参数数据。同时,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宣传,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,指导购机者正确安装使用“辽宁农机补贴”APP。(记者李越)
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
发布于2023-03-07 14:02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3:05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3:02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2:52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2:41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2:35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1:17:00
发布于2023-03-07 10:49:00